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 通讯员 马国贤)8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政府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研究讨论推进征地拆迁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高院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
葛慧君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征地拆迁管理创新摆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安置好人、配置好地、分配好利”,守住群众合法权益、耕地指标两条底线;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确保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要进一步建立征地拆迁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裁决、工作考核等机制,用制度来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要抓紧做好有关的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沟通协作,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要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妥善受理和审理征地拆迁的行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正确处理好依法受理和防止滥诉的关系,公正司法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支持维护和司法监督的关系,依法裁判和协调和解的关系,合法性审查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关系。
浙江高院和省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征地拆迁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分别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