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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aw-credit
--  发布时间:2010-12-29 11:41:48
--  也说律师当法官、检察官
律师转行法官检察官有点难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10时31分        来源:法制周末  朱雨晨    
 
  话题背景:

  近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提出“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的消息,让律师界人士甚感欣慰。有关数据显示,42%的律师在重新择业时会考虑当法官、检察官。然而,现实情况是,法官、检察官当律师很常见,而律师当法官、检察官,却屈指可数。

  有分析认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转换可能涉及到个人的社会地位、职业的社会评价、现实收入、职业要求等问题。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决定提供了一个契机,但这样的契机,律师会怎么看?

  本期主题:也说律师当法官、检察官

  律师嘉宾:许兰亭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靳学孔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持人:法治周末编辑朱雨晨

  意义重大

  有利于促进法律共同体发展

  《法治周末》:加大从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在你们看来有何意义?

  许兰亭:从大的方向上来说,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符合国际潮流,也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法律人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

  靳学孔:在法律共同体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各群体之间,如果没有必要的交流,在封闭的环境下,各群体片面发展必然会影响共同体的整体发展。

  法官不清楚律师的价值取向,不理解律师辩护对公正裁决的意义,视律师为俗气十足的商人;律师认为法官素质低,一副官腔,不注重法律学习,不尊重被告人的权利;检察官认为律师参与诉讼就是找麻烦,不利于诉讼顺利进行,处处给律师执业设置障碍。

  许兰亭:如果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相互之间没有必要的人员流动,相互之间职业伦理、价值得不到理解、沟通,公权力与私权利发展的不平衡无疑会进一步扩大。

  资深律师来当法官、检察官,因为他在执业期间收入较高,积累了较多的财富,不需再为生活经营,也有利于保持宁静的心态作出高质量的公正裁判。

  有了这个渠道以后,律师也会觉得有奔头。其实不光是法官和检察官可以从律师里面选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官员也应该多从律师中选出来。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很强,治理国家会更好一些,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总统、总理和议员都是律师出身。以后我们也应该拓展这个渠道。

  现实遇阻

  对大律师没有足够吸引力

  《法治周末》: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如果现在就有机会让你们去当法官、检察官,你们愿意去吗?

  许兰亭:前些年最高法院选拔法官时,学校推荐过我,律协也推荐过我,但我没有报。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律师比较自由,比较灵活一些,收入也高一些。二来法官、检察官受限制比较多。做得好的律师,一般来说去当法官、检察官的愿望不是很强烈。

  靳学孔:我暂时也不会考虑。有很多因素。比如说律师可以尽最大努力开拓案件,收入比较丰厚;再有一个,法官、检察官是被动接受案件,有很多案件可能没有什么挑战性,做很多重复工作。而当律师却很有挑战性,可以把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到最大限度。一般来说,只有比较复杂、疑难和有辩护余地的案件,当事人才会委托律师。

  许兰亭:法官、检察官也存在行政化味道,只有到一定级别才算成功,但级别是有限的,所以很多法官、检察官觉得没有什么出路,还不如当律师。

  靳学孔:在法院、检察院内部,评价一个人成功不成功的标志,不是你办案的能力有多强,而是能不能升迁。而升迁还有其他许多重要的因素。

  《法治周末》:这是不是代表法官、检察官对律师没有吸引力?

  许兰亭:吸引力也还是有的,尤其对年轻律师和年龄大的律师。年轻律师的业务还没有怎么展开,起色不大,为了获取一份收入稳定、有社会地位、能够发挥法律专长的职业愿意去;年龄大的律师干了很多年,各方面的积累都有了,想换一种职业,或者为了实现理想———检察官、法官有较大的裁量权,能够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

  靳学孔:相对那些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律师来说(北京去年的统计,这部分律师占了49%),除去律所提成和个人所得税,他们的收入和法官、检察官大体相当,而后者更加稳定,社会地位相对较高。权力、稳定、荣誉,对他们的吸引力也就更大。

  许兰亭:这当中也还有分地区比较的问题。如果在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大家肯定什么职业都愿意过来,但在西部偏远地区,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对发达地区的人来讲吸引力不是很大。其实可以考虑把法官和检察官一体化,采取巡回制,实现可循环、交流。具体来说,要真正实现从律师当中选拔法官和检察官,是个系统工程。

  前景展望

  需有政策告知“怎么当”

  《法治周末》:这个系统工程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许兰亭:首先,应该制定相应的选拔机制。现在光是一句口号,缺乏可操作性。关键是要有相应的规则制度和程序。律师具备了什么条件、通过什么程序才能成为检察官、法官?仅有指导性政策,是无法适应律师和检察官、法官交流这项庞大工程的。

  相关制度也需要改革完善。比如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想方设法提高法官、检察官的荣誉感。还应当设有进入、退出机制,并建立畅通的渠道。目前从法官、检察官“下海”做律师的口是敞开的,但要想“上岸”再回去做法官、检察官就很难。

  靳学孔:实践中的确很难,即使是从基层法院、检察院出来做律师很成功的,如果想回到原来单位也没有什么机制,没有这个制度。

  许兰亭:从律师到法官、检察官,要考核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相对一名优秀律师来说,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越不过编制、人事制度这道门槛。就好比大学生就业,有人戏称就是“拼爸爸”时代,有个好爸爸就容易找到好工作,没有好爸爸找个好工作可能有难度。

  靳学孔:学法律的本身经过很多年熏陶,每个人心里肯定都有公平正义感,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做具体的案件。当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正义实现所能够影响的程度和途径不一样。如果建立机制让他们流动起来,增加他们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肯定有利于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