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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3-11-10 23:32:06 -- 全国律协关于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律协关于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广大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律师队伍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无论是持续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都要求各级政府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办法营造发展环境,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工作的覆盖面仍显不足,服务领域需要进一步扩大,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动顾问律师全面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有利于各级政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促进管理活动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把法治精神贯穿到经济社会管理事务的全过程。 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促进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律师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具有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政府管理面临着日益繁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新要求。迫切需要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现问题,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服务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建立政府和市场的良性关系;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发挥顾问律师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清晰,无偿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较为普遍。需要我们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职能转变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问题,更加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律师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历史时期。随着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不断推进,对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法律顾问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多年来,我国律师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保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向政府推荐律师,帮助政府选择优秀律师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增强顾问律师专业法律服务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当中,使律师在政府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影响力不断的增强,更深层次地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目标是: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省、市、县三级服务架构,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领域,深化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较为完备的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发挥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促使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制度,加强法律风险、社会后果等方面的评估、预测,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措施,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政府决策规范化、法律化。组织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和政府投资、采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化解争议,解决涉法问题。针对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权力公开运行、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法律顾问研究论证,认真吸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建立由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律师等参与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队伍,重大决策拟定部门和项目报建部门要多渠道听取法律顾问及意见建议,并作为审批或核准的重要依据。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专业律师协助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制定实施处置方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善后工作,并从法律、机制层面完善相应改进措施。政府法律顾问要深入基层群众之中,了解社情民意将百姓呼声和社会管理的真实状况向政府领导及时反映报告。 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三、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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