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http://shuanglilaw.cn/bbs/index.asp) -- 部门规范性法律文件 (http://shuanglilaw.cn/bbs/list.asp?boardid=6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http://shuanglilaw.cn/bbs/dispbbs.asp?boardid=63&id=4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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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1-8-8 19:01:5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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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1-8-8 19:02:50 -- 税率表一 附件1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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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1-8-8 19:03:50 -- 附件2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