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田汉 作词
聂耳 作曲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相关资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草案)”的说明(19821203)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1982年12月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这个国歌反映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体现了居安思危的思想,激励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多年来已经深入人心。1978年本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改定国歌歌词,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许多代表、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多委员和各界人士都建议恢复国歌原词。因此,大会主席团建议这次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撤销本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歌的决定。请大会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