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10-04-09 07:09:16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周斌 为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部制定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于2010年4月8日签发司法部第123号令予以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适用于投诉人对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进行投诉,及其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工作;同时,确立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分级受理、依法查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投诉受理、投诉调查、调查处理和投诉监督等工作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促进司法鉴定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