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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毕诗成:国美之争是全体民企的一次洗礼

1楼
law-credit 发表于:2010-9-30 10:35:06
毕诗成:国美之争是全体民企的一次洗礼
2010年09月29日 09:08 来源:华商报

9月28日,国美股东在亿万国人的“观礼”之下作出了自己的选择。媒体都说陈晓获胜,黄光裕失败,但换个角度来看,也可以理解为双方利益妥协的结果:公司董事会无权增发,大股东股权被摊薄的危险被消除;陈晓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保持了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 一个保住了大股东地位,一个保住了管理权,各有所失,又各有所得。

由于此前舆论大都认为黄光裕会获胜,因此大家对此结果略有意外。很多分析认为,这样的结果是危险的,双方都不会甘心,黄光裕接下来很可能将发动新的反击,而陈晓也会想尽办法摊薄黄家股份,大戏仍会上演,争斗结果只会让国美深受其害。

这样的担忧当然有道理,但正如绝大多数人没想到陈晓会获胜一样,逻辑的分析不能代替利益的博弈。尤其经历了此番充满惊险、内耗颇深的争斗之后,黄光裕方、陈晓方、国美方都受到了不小的挫折,在各自舔舐伤口的时候,不排除会有所“觉醒”、产生一些导向积极的改变:陈晓尽管获胜,但从“鱼死网不破”的狠话到“接受任何结果”的淡定,还是能够看到态度之转变,为了维护稳定以及管理层利益,恐怕也要懂得尊重并与大股东积极合作,其“与大股东黄光裕的交流大门一直敞开”的表态,便释放了一定的善意。对黄光裕来讲,陈晓的挑战也让其昔日自以为是的性情大有改变,《我的道歉与感谢》不管是不是一张“牌”,想来对于家族企业如何接受现代公司化管理方面也会有更多的心得——— 尤其在此次“挫败”面前。

对于国美而言,是否一定会被继续撕扯?恐怕也不尽然。任何危机都可能诱发正向的力量。大家普遍认为,国美之争对于中国民营公司的成熟,带有标杆性的意义,这次争论中不管是阳光下之争、对股权之尊重、对规则与法律之恪守,这些开放式的积极因素都为以后此类纷争客观上立下了健康的框架,避免了人们忧虑的权力或江湖方法裁决的可能。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如果黄光裕与陈晓以及国美都能“反思”“觉醒”,都能意识到什么才是利益最大化,在黄光裕“老大权威”与陈晓“内部人控制”之后接受治理模式的科学化、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也不排除国美会以“共治”状态打破僵局,走向平稳,实现国美的胜利。

或许有人质疑这类想法会有点儿一厢情愿:从股份结构上,黄光裕是大股东,人家手里还有收回未上市门店的“牌”可打,也可能继续发起股东大会。的确,昨晚双方在结果面前都“蠢蠢欲动”,黄家说与国美面临分家可能,国美董事会则称“门店分离并不是像黄家说的那样简单”;黄家说第四项议案通过意味着将陈晓手中的刀夺下,对方则称 “一般授权被否决并不意味着不能增发新股”……口水战立刻上演了。但实质利益面前,这类表态都不可完全作数的,也不排除“放风”是在与对方博弈时积攒砝码。毕竟,这不是竞技场上的胜负搏击,绝对化的输赢是看客看重的,而利益上的最大化才是当事人的选择。起码短时期这种“决裂”看不出对哪一方有多大的好处。

面对一个发展多年、且被视为“标志”的民营企业,我们还是怀揣着极大的善意期待它在经历严峻的涅槃之后,实现脱胎换骨的变革重生。要不要斗下去,国美能不能多赢,取决于黄、陈二人都能在斗争中实现理性的回归,在民营家族企业向现代管理企业转变的过程中,找到“以股东价值为指引实行专业治理”与“尊重并约束大股东利益凌驾于其他股东之上”的最佳结合点,避免深度的两败俱伤。现在,大家都将陈黄之争视为中国民营家族企业治理的教科书,这是对国美的洗礼,何尝不是对同类企业的洗礼?在这个情、理、法纠结的复杂事件中,每个人都可以解读出自己想要的东西,而怎样理解现代公司理念,怎样通过家族企业继续改制避免纷争再起,怎么在健康转型中实现股东、管理者、消费者、公众利益的多赢,这才是我们最该致力于呼唤与推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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