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举办《解读公益诉讼制度》讲座的通知 |
中国法律信用网 www.law-credit.com 时间:2013年1月25日 来源:北京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
|
|
关于举办《解读公益诉讼制度》讲座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位律师: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有待进一步明确。
在中国有这样一群特殊的律师,他们或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或质疑行政机关不符合法律的规章,或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处奔走,或为火车票涨价状告铁道部,或为了伤残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或为业主维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斗争……在公众眼中他们是一群通过发起具有超越个案意义的公益诉讼和公益上书等法律行为,挑战不合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律师。
在公益诉讼中公益诉讼律师的作用不可忽视,公益诉讼能增强律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社会需要更多律师关注公益诉讼、投身公益诉讼实践。为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特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卉老师为全体委员及对公益诉讼有研究感兴趣的律师进行培训讲座,此次培训是2013年度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针对全体委员的培训讲座,务必请各位委员能报名参加。
讲座具体安排如下:
1、主题:解读公益诉讼制度
2、主讲人:徐卉,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3、时间: 2013年1月31日下午2:00-4:30
4、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三层第二会议室(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5号楼)
因场地有限,此次讲座的参会人数拟定为50人。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尽快报名,并于2013年1月31日11:30前将报名情况发邮件至hxhlawyer@126.com,发邮件内容务必注明参会人员所在律所、姓名、电话、邮件等信息,并电话或短信确认报名情况。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参会时,请各位律师携带执业证,在签到时出示。会场停车不便,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报名联系人 :黄献华,电话:15301350911 报名邮件:hxhlawyer@126.com
特此通知!
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
附:徐卉教授简介
徐卉,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跨国民事诉讼规则与原则”国际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公益诉讼、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学、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和比较司法制度等。多次主持、参加“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实证研究”、“转型社会中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改革”等大型国际合作项目。出版《通向社会正义之路——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中国诉讼法及纠纷处理》(香港公开大学科技教育出版部2004年)、《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从历史、文化、实务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2年)、《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等专著、译著10余部,主编《公益诉讼》杂志(法学研究杂志社),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以中英文发表论文60余篇,并曾获全国第5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2003年)。
附:交通(行车)路线: 北京市律师协会地处北二环,北侧为安德路,南侧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及北护城河,东临中成大厦,西侧为神华大厦。
1.乘坐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出A口(西北出口),沿护城河北岸滨河路向西200米。
2.由西至东行车路线:从西直门方向至钟楼北桥下调头,向西行至鼓楼桥,再向北约50米,右转沿滨河路向东行约200米。
3.由东至西行车路线:从东直门向西行至安定门桥,向北约100米至招商银行南侧,右转盘下桥后沿滨河路向西200米。
|
▲TOP |
|
|